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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13: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揭阳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指导,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管理,积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畅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依托省税务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83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098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登851篇新闻稿件,建立起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全覆盖的信息公开矩阵,多方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便利纳税人第一时间获得涉税信息,并配备专人维护、定期更新门户网站,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减税降费、个税改革、服务“一带一路”等板块,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和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重点工作,为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指引,推动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高质量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规范做好税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发布政府采购公开事项内容,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中标公告、合同书等信息,严格税务部门经费管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动公示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扩大执法社会影响,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三是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根据税收政策变化,做好重大政策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特别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六稳”“六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紧跟总局、省局动态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税务网站、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和办税服务厅实现线上+线下双联动,使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认真制定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严格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分别梳理依申请公开简易办理和一般办理两种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复议和诉讼等程序处理要求。2020年,揭阳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制定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机制,完善由办公室统筹、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具体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控信息公开的内容提供、政策把关、保密审查和平台发布等环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和保密审查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自查,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专人做好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保证涉税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打造运用网站公开和微信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联动的信息公开格局。2020年,“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媒体粉丝量增幅27%,文稿信息获上级采稿数量是去年同期的6,大大提升了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

(五)夯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制定适用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系统化梳理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和标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优化政务公开绩效指标体系,及时规范相关工作制度,把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等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提高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5

0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24

19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14

行政强制

5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9.2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揭阳市税务局认真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包括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够丰富,各种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充分,对政策的解读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入。

2021年,揭阳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公开方式和渠道,并加强网站、微信、第三方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使社会公众查询获取涉税信息上更加简易便捷,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纳税人需求的效率,使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需求有效对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揭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专栏(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jysw/jysw_index.shtml)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揭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电话:0663-8221128,电子邮箱:jyswzf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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