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茂名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一带一路”境外投资服务专区 > 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23 10:1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截至2021年4月,税务总局共发布了104份国别指南,涵盖以下104个国家(地区):

意大利、苏丹、瑞士、摩洛哥、刚果共和国、美国、俄罗斯、香港、印度、文莱、蒙古国、加拿大、日本、尼泊尔、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埃塞俄比亚、韩国、拉脱维亚、墨西哥、摩尔多瓦、保加利亚、奥地利共和国、菲律宾、德国、澳大利亚、巴林王国、不丹、法国、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卡塔尔、科威特、立陶宛、秘鲁、缅甸、尼日利亚、挪威王国、沙特阿拉伯王国、斯里兰卡国、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新西兰、匈牙利、亚美尼亚、以色列、阿联酋、巴基斯坦、巴西、波兰、哈萨克斯坦、柬埔寨、捷克、肯尼亚、罗马尼亚、孟加拉国、南非、塞尔维亚、泰国、乌克兰、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等104个国家。

国别投资指南涵盖国家(地区)的基本情况、与我国双边经贸往来情况、现行税收制度、税收征管体制、投资涉税风险、税收协定、税收争议解决方法等主要信息,具有内容丰富、专业性强的特点。

欢迎访问国家税务总局“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国别(地区)指南模块: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