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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日报:化州税务实行告知承诺制服务 助力纳税人“少跑路”
发布时间:2021-09-16 16:52:48来源:茂名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感谢你们工作人员的热心帮助,我才能顺利交完契税,不用再多跑一趟了,税务部门推出的告知承诺制服务,既能省时省力,又能解决我们‘急难疑’问题,让我们感受到暖意。”近日,前来化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契税的谭女士对税务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谭女士口中的“告知承诺制”原来是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21号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化州市税务局对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而谭女士享受到的“告知承诺制”服务过程,也颇有一番戏剧性。当日,谭女士前往办税厅缴纳契税,导税人员审核资料时发现其在东莞曾有住所,不能享受按照第一套住房的优惠税率。谭女士表示该房屋已卖出,但未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前来办理业务。谭女士正在为又要多走一趟而苦恼时,导税员及时向她解析“告知承诺制”相关服务内容,并为其填写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最后,谭女士如愿按第一套住房的优惠税率缴纳契税。

享受到“告知承诺制”服务的可不止谭女士一人,纳税人梁女士也分享了她的办税经历:“我近期购买了一套住房,作为家庭唯一房屋,按《契税法》规定可以享受减征契税的优惠政策。当我前来办税大厅缴纳契税的时候,遇到了个问题,由于该住房登记在我个人名下,而我丈夫与我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因此前来办理契税时未携带其丈夫的户口本,如果按照以往我需要回去取来我丈夫的户口本。幸亏税务人员详细向我介绍了告知承诺制,我接受并签字,节省了多跑一次的时间。”

化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现有“告知承诺制”服务基础上推出更多相应的服务措施,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开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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