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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税务部门提醒: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可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叠加享受
发布时间:2024-05-31 09:55:20来源:茂名学习平台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目前,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正在全国各地火热进行中。茂名市民郭先生近期准备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他想了解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是否能够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一起享受,为此来咨询税务部门。茂名市税务局表示:纳税人可以叠加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2024年4月,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申请补贴。

而目前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减免有以下方面:

1.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2.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茂名市税务局提醒个人消费者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申请补贴、填报信息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需要填报的信息有: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2.填写好信息后,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此外,如果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提交补贴申请时,该车型已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移除,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据茂名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应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即可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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