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01MB2D0192220210002
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乙 方:北京市德佑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入围有关协议规定, 国家
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以下简称: “甲方”) 通过税务采购网采购确定 批量集中 北京市德佑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
方”)为 茂名市税务局关于A4彩色双面激光打印机1台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茂名市税务
局关于A4彩色双面激光打印机1台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01MB2D0192220210002,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 :京瓷 ECOSYS P5021cdn A4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
2.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689.00元 (¥ 壹仟陆佰捌拾玖元整)。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
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等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同总金额中。
3.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
金(如有)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