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单位职工增员 |
办理条件 |
用人单位为已建立、确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增员(参保缴费)手续。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南》 |
所需材料 |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原件(见附件)。 重要提示: 1、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2、外国员工还应提供护照、外国人登记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宗教人员还应提供宗教团体和区民族宗教局盖章的《宗教教职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窗口办理流程 |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用人单位增员 |
办理时限说明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 |
办理地点 |
各地办税服务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国务院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
联系方式 |
12366 |
声明:本指南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为准,同时欢迎纳税人拨打本地税务咨询热线0753-12366反映相关情况,我们将及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