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信息变更 |
办理条件 |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后,涉及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参保险种、缴费基数、人员状态等业务变更的申请。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南》 |
所需材料 |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见附件)(参保信息变更,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1.人员状态变更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审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先经社保经办机构修改再到税务机关确认修改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修改个人信息证明原件。 3.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窗口办理流程 |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变更事项; 重要提示:参保信息变更,还需打印《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见附件)申请人签名确认。 |
办理时限说明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 |
办理地点 |
各地办税服务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国务院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
联系方式 |
12366 |
声明:本指南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为准,同时请纳税人拨打本地税务咨询热线0753-12366反映相关情况,我们将及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