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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反向开票”助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提速
发布时间:2024-07-05 16:12: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也就是“反向开票”。近日,梅州兴宁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稳妥推进“反向开票”政策落实,努力打造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优质税收营商环境。


图为税务人员辅导兴宁市拓展盈辉资源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反向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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