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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3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3-10-20 17:44: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至2023年9月30日止,欠税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和欠税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非正常户企业的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 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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