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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1 09:51: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完成后,统一发布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废止,一是因为文件已有新的规定替代,例如废止《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价标准的公告》(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二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原适用于建筑安装行业建造房屋最低计税造价标准已不适用于现行的税收征管规定,例如废止《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建筑安装行业建造房屋最低计税标准的公告》(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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