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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企”座谈会 一对一解难
发布时间:2024-04-03 16:08:07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我从两家当地公司分别购入大米用于公司食堂使用,对方同样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什么其中一家公司提供的发票我们能够抵扣,另一家却不能抵扣呢?”

“公司通过中间商向农户直接采购木材。是否可以适用农产品自产自销抵扣政策呢?”


“我在异地采购了砂石,款项已经支付给对方,但是对方说工厂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无法开具发票。我应该怎么办呢?”

上述热烈的问答情形出现在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连山税务局)主办的“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宣讲会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现场。

4月1日,连山税务局联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举办了上述活动,广东连山万林树脂有限公司、县民族食品有限公司、清远金爵食品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业代表出席了该活动。

在座谈会上,先由税务干部宣讲了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地区优惠减免、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等政策内容,随后进入一对一问题解答环节。现场一问一答,交流气氛热烈,会上税务干部即时回应了5家企业提出的问题。

“这次座谈会干货满满,学到了不少税收知识。下次举办这类活动我还来参加。”财务人员莫小姐表示。

据连山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开展本次座谈会之外,今年税宣月期间连山税务局还会举办青少年普法宣传、税法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政策、便民办税举措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获得感,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赋能,为连山实现高质量发展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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