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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枚展(清远市)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8:58: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枚展(清远市)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802MA53KB3C5T):

经我局审理部门认定你公司为走逃(失联)企业,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清税稽处〔2021〕30号),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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