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地方政策法规 > 佛山市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佛人社〔2020〕38号
浏览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反映。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0年7月8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