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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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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税发〔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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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税发 〔2022〕 12号)要求,结合广州税务工作实际,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智税春风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2年2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广州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根据税务总局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的要求,紧密围绕省税务局“新活力新生态”行动目标,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坚持践行人民至上思想,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不满意请找我”活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六稳” “六保”、推动广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税务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2022年1-2月)

1.制发行动方案。召开市税务局“春风行动”工作研讨会议,研究落实税务总局80条举措,谋划推出具有广州税务特色的“智税春风十二条”,经市税务局党委会审议形成2022年“春风行动”方案和分工推进表。

2.及时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全省税务系统“春风行动”推进视频会工作要求,结合广州税务实际,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布置,确保落实力度、落实口径上下一致。

3.同步宣传推广。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统筹开展相关宣传。

(二)第二阶段:推进落实阶段(2022年2月至12月)

1.明确行动任务。各单位(部门)根据税务总局“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行动主题,紧密围绕省税务局“新活力新生态”行动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严格按照税务总局80条措施、省税务局“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市税务局“智税春风十二条”特色措施具体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强化培训辅导。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形式,确保各级税务人员熟悉“春风行动”相关内容,特别加强对新要求、新标准、新流程的培训,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

3.实时调整优化。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针对“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新变化等,及时研究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便民举措按时落地见效。

4.形成宣传合力。相关单位 (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整合宣传资源,同频共振,形成宣传合力,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持续擦亮“不满意请找我”活动品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第三阶段:总结成效阶段(2022年12月底)

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春风行动”走深走实。

三、2022年“智税春风十二条”计划

根据税务总局部署的“春风行动” 5大类20项80条举措,广东省税务局“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结合广州税务工作实际,推出具有广州特色的“智税春风十二条”。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措施一:咨办一体互联通。完成智能咨询平台与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等办税渠道的衔接,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办事界面发起咨询,亦可通过智能咨询窗口跳转至相关办事界面,实现咨询和办事的双向即时互动。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措施二:汇缴退税速到账。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应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速退易”智能退税服务功能, 融“主动提醒、自动受理、自动审核、自动退税”为一体,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全程智能办。

措施三:房产涉税掌上办。在现有存量房交易涉税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基础上,拓展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办理渠道,推行个人存量房交易掌上办理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实现个人存量房交易涉税业务全流程由“网上办”到“掌上办”。

措施四:土地价款便捷缴。精简集成不动产登记交易环节补缴土地价款业务流程,拓宽多种缴费渠道,经适房审核缴费可由原来的先审后缴转为审缴一体,从“跑多家”转变为“一家办”,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缴费模式。

措施五:完税票证无纸化。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电子形式 《税收完税证明》 (表格式),实现开具、接收、储存无纸化。

措施六:“云税”办理非接触。全市各区纳税服务运营中心(云税厅)以不见面、非接触、云端办的方式,集中处理各种网络渠道提交的税费业务,覆盖“全税种、全业务、全渠道、全流程”。

措施七:报验登记免申请。通过完善与外省 (含深圳)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共享,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实现全国来穗跨区域经营市场主体自动触发报验登记,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措施八:退税商店备案易。优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流程,实现备案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实现企业信息一键提取,备案一键申报,备案结果、政策指引同步送达。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措施九:智能提醒主动推。依托大数据支撑和动态“信用+风险”体系,设置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涉税业务智能提醒,进一步推动税收政策落实。

措施十:事先裁定明政策。组建专家团队主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税收服务从事中和事后向事前延伸,针对大企业提出的并购重组、上市等事项提供具有确定性的税收政策支持。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措施十一:争议调解化难题。组建市、区、所三级调解员队伍,适时邀请基层组织、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发挥全市税费争议调解工作保障平台作用,建立市区两级对接机制,优化完善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妥善快速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从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成立实体化的联合处置中心,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参与搭建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协调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切实将社保费征缴纠纷“一站式接手、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措施十二:国际税收协同办。分别与深圳税务、佛山税务开展“广深”、 “广佛”的国际税收复杂事项协同办理,对在广深或广佛两地均设立子公司的跨国集团联合开展相关国际税收管理和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建引领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要以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将“春风行动”的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向前、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需求导向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需求导向,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下苦工,出实招,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让“春风行动”贴近更多市场主体的需求,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市税务局将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三)注重统筹落实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注重内外联合,在落实好总局、省局的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各项改革全面开花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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