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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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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3年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穗税函〔2023〕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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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市税务局面向纳税人缴费人推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3年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 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3年

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 优化营商环境

的若干措施

一、打造高效、便捷、有获得感的市场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探索打造税费服务集约处理中心。税费服务集约处理中心“一站式”全面集成所有智慧办税服务渠道,融合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话务咨询、政务“晓屋”、自助终端、智慧柜台及实体厅服务功能于一体,构建以非接触式为主、线上为主、远程为主、集约为主的智慧办税新生态。

(二)探索税务服务与政务服务、金融服务场景等跨界融合。通过“粤智助+银税互联”自助设备将自助办税业务功能广泛部署于社区、市场、园区、商圈、银行等,实现税务服务与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等“面对面、手把手、跨部门、跨地域”办理,打造15分钟办税服务圈。

(三)探索推出元宇宙办税厅。元宇宙办税厅以实体办税厅和纳税人之家为蓝本,将虚拟空间划分为咨询辅导、业务办理、纳税人学堂、税务文化墙等区域,突出科技感和互动性。纳税人通过虚拟现实眼镜或使用手机移动终端可实现与税务数字员工互动咨询,观看税收宣传视频,并可办理记录开具、发票领用、清缴税款等业务。

(四)探索推出乐企自用直连服务。根据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税务系统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规则开放、标准统一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等涉税服务。企业可依托自有系统完成开票用票,有效降低企业发票管理成本。

(五)探索推出“云会客”集成服务平台。试点组建包含税务业务专家、政府行业专家和第三方专业人士的综合专家团队,在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智能导办系统引入集成视频通话、文件传输、桌面共享、图传演示等功能的“云会客”平台,对企业提交的复杂税费事项开展线上会商和集成处理,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对存在争议的涉税费问题开展研究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提高重大税费事项及争议的解决效率。

(六)推出关联业务往来“申报易”工具。实现从纳税人财务系统中智能化抓取关联申报信息,自动生成对应的关联申报表,大幅降低企业纳税时间。

(七)优化征纳互动服务方式。探索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精准获取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事前精准推送、事中办问协同、事后跟踪评价、全程智能交互”的征纳互动服务。

(八)推进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易”,境外旅客退税“轻松享”。率先推出退税商店“备案易”,实现退税商店备案全流程“无纸化”和线上“一键申请”。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和“即买即退”,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满意度。

二、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九)主动对接港澳规则推行纳税服务承诺制度。试点对外发布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及其事项清单,量化设定处理时间以及可以期望获得的服务水平,邀请粤港澳三地纳税人代表对税务机关服务承诺的完成情况和评估结果开展有效监督,让经营主体事先建立合理预期,有利于争取纳税人缴费人的配合和遵从。

(十)在税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对中低风险纳税人提示更正差错,对高风险纳税人及时阻断化解风险,形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风险管理模式。

(十一)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政治统领、法治保障、智治支撑、共治聚力、严治强基”的建设路径,将诉求解决在基层一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打造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

(十二)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渠道。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渠道,专人跟进,通过需求归集、识别、响应、分析应用等,科学精准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持续改进税收工作,不断提升纳税人和全社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十三)持续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税收的认识度和接受度。持续通过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渠道,宣传保护环境税收政策和相关指引。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宣传平台及渠道,资源共享,做好保护环境、绿色税收相关政策的推送与宣传,不断丰富政策宣传内容和拓宽受众的覆盖面,提高公众对保护环境相关税收政策及措施的知晓度。

三、打造开放、包容、面向世界的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

(十四)实现国际税收确定性服务“线上办”。依托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为广州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或者同时涉及深圳市税务局和广州市税务局国际税收事项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国际税收事项确定性服务线上办理功能,针对拟实施的复杂跨境交易涉税事项提供确定性意见。

(十五)实现涉税事项“湾区通办”。在广州注册经营的纳税人,可就近选择“湾区通办”示范区(广州、深圳、珠海、惠州)内的智慧柜台,办理包含信息查询、证明办理、社保费办理等“湾区通办”业务,以及全量电子税务局和视频办业务,实现跨区域业务的“征纳互动”和“办问协同”。

(十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南沙)涉税专业服务集聚。鼓励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南沙执业,香港、澳门涉税专业人士经执业登记后,即可在广州市南沙区投资设立税务师事务所,也可加入广州市的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协同地方政府推动涉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粤港澳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贸易关系。

(十七)推出“预容易”预约定价服务品牌。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开展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税收服务,帮助跨境企业在与关联企业开展跨境业务往来时,降低在交易定价方面引发的税收争议和风险,有效降低企业税法遵从成本。

(十八)推出《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一键办”功能。依托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现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线上申请—资料递交—政策审核—证明领取”全流程自动化办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交申请后“零等待”即时出证,为“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提供最大化便利。

(十九)应用外资再投资递延纳税“便捷享”工具。精准对接外资企业需求,运用“便捷享”工具实现数据自动抓取、政策自动推送、后续自动跟踪,从“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促进外资再投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支持外资企业在华扩大投资,更好服务外资高质量发展。

(二十)推出“一站式”服务为跨境电商新业态“添动力”。在广州全球跨境电商卖家服务中心、全球跨境电商超级供应链中心、全球跨境电商生态创新中心(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组建跨境电商直联基地和跨部门工作研究室,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辅导,联合响应企业诉求,支持跨境电商卖家品牌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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