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