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蕉华工业园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粤税函〔2022〕71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详见附件),请一并遵照执行。局内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力推进。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细化责任分工、创新便民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