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705。
(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58号,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743。
(三)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389。
(四)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800,联系电话:0754-85854813。
(五)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609867。
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