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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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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705。

(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58号,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743。

(三)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389。

(四)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800,联系电话:0754-85854813。

(五)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609867。

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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