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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公示
税总发〔2015〕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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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税收监管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市级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采取定向选派与不定向选派相结合的方式,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检查;采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的稽查方式,完成了对2020年市级稽查对象43户企业的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现查补收入1418.8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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