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2日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