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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阳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工作的公告》的公告
2019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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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6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阳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工作的公告》(阳江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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