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韶关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税务新闻
“红三角”税务:合力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07 10:04:47来源: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东、湖南、江西三省相连处的韶关、郴州、赣州三市,都是革命老区,又同属丹霞地貌,被称为“红三角”地区。作为广东的北大门、湘赣的南大门,“红三角”地区近年来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逐渐成为大湾区辐射带动内陆发展的关键枢纽节点和中原地区及长江流域地区向南发展的重要陆路通道,经济一体化发展局面逐渐形成。

今年以来,广东、湖南、江西三省税务部门强化跨区域协作互动,按照《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务合作框架协议》,在税费服务、税源管理和数据信息共享等方面精诚合作,倾力服务“红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

互设“跨省通办”专窗,46项税费业务跨省办

地处南岭山脉南麓的广东韶关乐昌市,毗邻湖南郴州宜章县,两地的跨省经贸往来十分频繁。

从事工程施工的广东泓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湖南承揽了不少项目。根据跨省承建建筑项目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会计罗莉妍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和报验登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注销跨区域涉税事项项目报告等一系列涉税事项。“2年建筑工期的项目,全流程下来,我得带上相关合同和企业证照到湖南,来回跑10余次。”罗莉妍说。

今年以来,罗莉妍就省心多了。“在乐昌市办税服务厅‘跨省通办’专窗,我用了不到15分钟,就完成了跨省报验登记业务。”她说。

据悉,随着两地贸易经营往来的持续增多,为帮助跨省经营的纳税人便利办税缴费,乐昌市税务局和宜章县税务局互设“跨省通办”专窗,同步制定包括跨区域工程项目报验登记、契税申报、社保参保登记和申报、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46项业务的涉税费事项清单,按照“标准规范、异地收件、远程办理、多方协同”要求,为异地办税缴费的企业提供服务,有效解决了企业“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罗莉妍的经历,是“红三角”地区税务部门不断深化“跨省通办”税费服务的缩影。

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大背景之下,粤湘赣税务部门积极探索跨省协同办税路径,紧贴“红三角”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异地办”需求,依托“征纳互动”平台设立“远程虚拟窗口”,建立“云端”智能办税中心,实现异地税费事项“就地办”。

数据显示,从今年5月至今,仅韶关税务部门就通过“远程虚拟窗口”与纳税人缴费人智能互动523万余次,人工互动2万余次,有效满足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异地税费服务需求。

开展联合分析,跨省迁移“一键接收”

承接珠三角、大湾区产业有序转移的东风,“红三角”地区近年来吸引了不少企业前来投资建厂。

郴州市以郴州、佛山产业合作为契机,全面承接产业转移,大力推动产业、项目、资本、人才、总部向郴州市各工业园区集聚。2023年,全市园区郴佛产业合作项目达到21个,总投资94.26亿元。今年1月—6月,全市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保持平稳增长,净入库税收同比增长10.37%。

韶关市结合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高标准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围绕大数据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实施“强链延链”工程,吸引上下游企业来韶投资,不断补齐、延伸产业链条。

广东金志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迁来的企业之一。“迁移之初,我们很担心涉税事项重新办理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没想到在迁入地韶关,一天就完成了所有手续,不仅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资质信息、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等权益信息能承继,税费优惠政策也可以‘无缝衔接’。”公司财务经理曹卓说。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域迁移,“红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对跨区域企业提前开展联合分析,及时从原所属税务机关获取经营期间相关涉税信息。在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时,“红三角”地区税务部门简化迁移手续,压缩办理时限,确保企业迁移之前的信息、资质和权益在迁移后不断档,实现迁入地税务机关“一键接收”。提前开展的联合分析,在便利企业迁移的同时,也为三地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夯实了基础。

涉税信息共享,“牵线搭桥”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针对“红三角”地区区域潜能尚未充分激发的实际,“红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加大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提升“红三角”地区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水平。

以信用管理为切入点,韶关税务部门与郴州、赣州税务部门在加强信息共享共用、促进数据互联互通上加快步伐。三地税务部门组建了一体化信息管理团队,运用大数据充分挖掘辖区内企业发票信息,开展多维度分析,掌握企业生产“上下供需”;通过“全国活跃采购供应商”平台查找匹配相关的企业,让上下游产业链顺利串联,从而促进数据信息要素在市场中高效流通。

在税收大数据的“牵线搭桥”下,江西馨阳岭实业有限公司找到了潜在的采购商。“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我们与5家茶饮零售商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公司负责人吴秀莲说。

“在经营主体和资源要素流动过程中,信息壁垒如同栅栏,影响着要素流动。只有打破信息壁垒,才能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发展新质生产力。”三地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化落实跨区域通办服务机制、构建“远程虚拟窗口”,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粤湘赣三地税务部门不断打破地域限制和系统界限,开创了异地税费业务同办、纳税服务共通、涉税信息共享的良好局面。

据悉,下一步,三地税务部门将继续以“跨省通办”为抓手,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红三角”区域协同发展,全面加强内陆腹地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流域地区的协同联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