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地方政策法规 > 江门市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税发〔2023〕21号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

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准落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全力助推江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县域经济,助力打造千亿级经济强县

(一)精准施策支持“产业兴县”。围绕推动15条产业链加速集聚发展、系统构筑“10+10+N”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及六大特色优势农业等特色产业布局,抓好相关税费政策措施落实,发挥产业链定向联系工作机制作用,为产业集群及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提供全流程税收服务和政策支持。

(二)促进园区发展提质增效。设立“专班服务模式”全力支持3个“万亩千亿”大平台建设,助力将江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成为省重点主平台。用好《税收服务“园区再造”政策指引》,多渠道开展宣传辅导,打造“园区税务专席”纳税服务品牌,设置“税惠园区”服务基站,形成园区企业诉求“集成受理、统一分拨、协同处理、精准宣传”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三)强化科技支撑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税务+科技”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科技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宣传、信息共享、联合辅导培育四项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科技要素融入产业发展全链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协同。

(四)不断深化“税+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江门市便利华侨华人投资税收服务中心和服务平台的作用,全面落实省税务局出台的税收服务江门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20条举措,持续推进惠侨服务举措,有力支持江门建设大广海湾粤港澳合作高质量发展国家级平台及港澳科教产业滨海新城等重点项目。

二、聚焦强镇带村,激发镇域和乡村发展新活力

(五)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壮大。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配合做好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梳理编制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开展问计问需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农业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集中并创建全产业链群,支持江门培育更多“粤字号”农业品牌,推动农业生产基地做大做强。

(六)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13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落实好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措施。围绕江门探索创设省级RCEP农产品加工及贸易区,鼓励“侨都预制菜”企业布局国际市场等重点规划,精准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办理出口退税,助力农产品出口企业高水平“走出去”。

(七)落实创业就业政策激励劳动力入镇下乡。按照最优标准顶格执行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与人社、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协作,联合开展送政策进乡镇、校园、军营等活动,鼓励城乡劳动力积极返乡创业就业。

(八)推动普惠金融助力强镇兴村。落实支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税费政策,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和扩大涉农贷款。拓宽“银税互动”覆盖面,通过“以信换贷”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提升涉农企业受益户数,拓宽涉农市场主体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题。

三、聚焦城乡融合,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九)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交通运输、城乡供水、能源及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服务构建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力度支持广东(江门)农产品冷链物流优势产区产业园建设,落实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十)推动绿美江门生态建设。围绕加快打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美侨都,落实好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减排、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十一)保障缴费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合法权益。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进一步拓展“税险同窗”业务种类及覆盖范围,为缴费人参保缴费提供更便利更多样的渠道。深化跨部门联办、社会化、多元化调解方式,提升社保费征缴争议多元联合调解处置模式质效,推动构建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联合调解处置格局。

(十二)推动实现村民办税缴费不出村。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税费服务体系和机制,提升“非接触式”服务水平。推动税费服务事项覆盖各类政务服务体系网点,深度对接“粤智助”和“银税互联”等自助办税服务,提升“城区-镇-村”三级服务能力,打造更多与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共建的便民办税缴费协税网点,加强办税缴费辅导,让广大村民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缴费。

四、聚焦服务保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十三)加强税收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组织领导。紧密对接市委《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行动方案》工作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牵头落实,细化工作措施,组建税收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业团队,深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等走访问需,优化实施“一企一策”服务,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服务保障。

(十四)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见效。以“清单+机制+指引”的方法,快准稳好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开展精准滴灌式宣传服务,深入开展调研走访,主动收集诉求建议并及时有效回应,依法给予市场主体最大限度税务支持。

(十五)推动税费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咨询辅导“智能先行、人工兜底”的服务模式,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托V-Tax、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用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

附件: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