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3年4月3日决定:
任命田芳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职务;
任命林钊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职务;
任命郭晓华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收入核算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职务、二级主办职级;
任命杨坚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职务;
任命卢彦群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党建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党建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任命张德鑫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晓芳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林壮彬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另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