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 2024 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2月12日(共计31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信函方式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邮政编码:515041)。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