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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广东汕尾:孩子没出生就能办医保
发布时间:2021-09-13 18:57:37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孕期满24周起就能帮孩子办医保”

近日,记者从汕尾医保、税务部门获悉,广东汕尾已在广东省率先推出新生儿预参保缴费服务,让新生儿落地即享医疗保障。截至8月31日,全市共有669名新生儿预缴城乡医疗保险,申请新生儿医保报销88人次,报销金额46.22万元,报销比例达73%。

在汕尾市人民医院,记者了解到市民陈女士的宝宝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要住院治疗。“一开始以为宝宝没有户籍无法参保,只能自己垫付医疗费,压力很大,后来医生告诉我新生儿可预先登记参加医疗保险,出院就可以结算报销医疗费,顿时松了一口气。”在医院医保服务站,陈女士花了不到半小时便办好了参保登记手续,并通过“粤税通”完成了线上缴费。

据了解,过去新生儿需取得户籍后才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从出生至办理参保登记期间的医疗费用需要家长先行垫付。新生儿参保缴费跨部门多、流程繁琐、周期较长、垫付压力大等问题困扰了不少家长。

民之所忧,政之所向。汕尾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出台《新生儿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规程》,为符合汕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规定的孕程婴儿和新生儿开通了办理缴费的快捷通道。

“我们全面梳理了新生儿医疗报销涉及的参保、缴费、报销等多部门、多环节业务,全力打通新生儿在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待遇享受、信息交换等全链条通道。”汕尾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规程,符合汕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规定的,准妈妈可自孕期24周起办理新生儿预参保缴费,新生儿出生后可直接结算报销有关医疗费用,让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初生婴儿也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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