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中国税务报】汕尾:异地税费业务“就近办”
发布时间:2024-10-22 14:57:08来源: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报讯“我原以为要回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才能办理财务报表更正申报,结果来到广东省汕尾市办税专区一咨询,税务干部帮我通过‘跨区域通办’,简单操作一下就把事情办好了,不用跑来跑去,省时省心。”近日,深圳市某机械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陈女士体验到异地税费业务“就近办”的便利。

据了解,陈女士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出差至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发现前期报送的2024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存在错误。她焦急地来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求助。税务干部核实相关资料后,即刻依托“远程虚拟窗口”,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部门协同办理,并对陈女士进行了后续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的辅导。

今年以来,汕尾市城区税务局不断创新优化纳税服务模式,推出“问中有办、办中有问、办问协同”的办税服务,并依托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开展跨区域协同办理,探索实现税费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异地税费事项“就近办”的实际需求,积极促成“最多跑一次”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专区充分运用征纳互动平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指导服务近200次,进行协同服务20余次,实现社保费异地退费、车辆购置税异地退税等事项不用“两边跑”。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