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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11:47: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发挥“法治的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市税务局税收工作得到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8次;在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两年位居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第1名。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依法行政提供政治保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抓实学法用法责任。坚持抓好会前学法制度的落实,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税务行政执法研究中心主任郭勇平教授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税收法定原则》专题讲座,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围绕“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以法兴税”“法治的力量”主题开展法治沙龙活动,在系统内营造崇德修身、守法向善的浓厚道德文化氛围。

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健全并有效运转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法治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2021年共召开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3.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内主要负责人为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带头讲法治课,带头述职述廉述法,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聚焦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科学高位统筹,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严格组织收入纪律,加强工作指导,深化重点税源分析,强化收入质量监控,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管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2021年,全市税费收入完成138.7亿元,同比增长11.4%。全市税收收入总额82.8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的国内税收收入75.2亿元,同比增长5.0%。

2.落实减税降费,真正实现惠企利民

坚决扛牢抓实减税降费重大责任,把减税降费工作摆在最突出、最靠前的位置来抓。健全常态化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制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落实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印发政策指引,派出宣讲员参加各单位举办的惠企政策宣讲会,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深入讲解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减轻负担促进发展。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线上线下多措并举推出大企业“一企一策”、中小微企业“一产业一方案”宣传辅导,建立税务、工商联、企业三方沟通机制,进一步精准实施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确保政策红利精准,快速直达市场主体,为汕尾落实好“六保”、实现好“六稳”大局贡献了税务力量。

3.便民办税再升级,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税务总局推出的10大类30项100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税务20条特色举措,细化政策宣传类、区域合作类、便民服务类等9条创新措施。建立完善了涉税舆情的监控、应对、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目前已落实总局已取消的三批次60项证明事项,对6个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专人专岗受理“套餐服务”,实现一次提交、一次采集、一次办理,2021年新办单位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平均办理时长4小时,排名全省第4;全市办税平均等候时间3分钟,排名全省第3。

4.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积极引导群众和纳税人提升税法遵从意识,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一是打造青少年普法宣传品牌。在市县联合打造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举办第十八届“税务杯”少年围棋大赛、开展“中国红 税务蓝”经典影片配音大赛、“党史与税收”中学生主题黑板报评比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以及税收知识。二是打造线上“云宣传”品牌。打造“南方+税务频道”“腾讯税宣专栏”“汕尾手机台税宣专栏”三大线上税宣专栏,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获取税务资讯。通过网络平台推出税法+党史知识答题闯关竞赛答题小程序活动,累计访问人数近47万次,近1.5万人次参与活动。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依法集体决策、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流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重大决策台账,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依法集体决策。同时还建立市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的顾问队伍,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加强依法行政和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审查,为规范依法行政和税收秩序保驾护航。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及时更新权力和责任清单

以省税务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明确各执法主体的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及时在公示平台更新权力和责任清单,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2.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清除制度性障碍。2021年组织开展了关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涉税文件认真进行排查。2021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各类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

3.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基准

依据《行政处罚法》最新立法变化,优化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依法提高简易处罚适用标准,就同时满足“首次违反”“违法后果轻微”“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三个要件的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打造“免罚+教育”的柔性执法模式,充分体现“柔性执法有温度”,切实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

4.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税收风险防控管理

坚持推进税务稽查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净化工作。加强与警、海、银、检等各部门的联合协作,持续完善相关联络机制。加快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事中打击并举的转变。健全打击“假企业、假申报、假出口”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遏止虚开和骗税,强化源头治理,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权力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压实执法责任,健全权力监督长效机制

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处罚基准,指导和约束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关键节点的管控,提升推行质效,执法基本实现从全面查、查全面向风险查、查风险转变,稽查结案率有效提升,稽查执法更具精准性、规范性;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发现解决问题,规范税收管理,促进履职尽责,防范执法风险、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为税收工作发挥支持性、服务性和保障性作用。

2.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及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依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和答复,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宗,均按要求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并办结。

3.推行税法援助制度,完善涉税纠纷化解渠道

注重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涉税纠纷、纳税人投诉、信访等监管机制。2021年市税务局组建一支31名的基层法制员队伍,将税收法制工作向基层税务机关延伸,出台税法援助制度,搭建税法援助热线,从机构、制度、场地、人员等方面为实施税法援助提供全方位的保障。2021年全系统成功解决涉税事项3宗,凸显柔性执法援助成效,避免了争议矛盾的激化、扩大,切实增进征纳和谐,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六)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强化科技和数据赋能征管,加强科技和数据在现代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积极对接“数字政府”,依托市委市政府财源建设小组,归集到市直20多个部门共63.49万条数据,推进涉税信息实时共享。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推出“交房即办证”服务,实现县区试点全覆盖;会同市监部门推出个人股权转让业务辅助工具,促进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近50%;与医保机构通过三方协同平台交换登记缴费信息,创新实现新生儿“秒参保”和医保报销费用即时结算“免垫付”。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汕尾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仍需持续巩固,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以法治建设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上力求新突破新成效,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把税收法治思想和法定原则贯彻到位,为强化税收法制和综合税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提升法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更大作用。

(二)以服务大局为目标,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扎实“落地”。坚持统筹协同、上下联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我市政策建议收集机制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收集渠道;建立税费政策建议咨询团,形成市-县-分局纵向到底,各业务科室横向到边的执行指挥调度体系,做好税费政策储备,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各项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

(三)以法制审核为抓手,聚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切实履行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行政复议应诉有关职责。强化贯彻落实和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以严格纠错倒逼各级税务机关提升全面依法行政水平与能力。三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细化优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持续做好公示平台的动态调整和全过程记录的信息上传。

(四)以人才建设为核心,打造法治人才“生力军”。统筹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整合内外部法律人才资源,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合同审核、信息公开法制审核等工作,充分发挥依法决策和防范法律风险等职能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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