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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6:36: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系统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最美家庭”“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省级以上荣誉18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税收工作批示肯定31次。现将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税收工作,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开展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利用海陆丰革命老区红色资源和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通过“线上平台学+线下体验学”丰富党员学习内容和形式,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2.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通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务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在落实重大战略部署上凸显成效。2023年,市税务局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全省率先推出“税收服务百千万工程十五条”“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税务十条”“服务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十条”,并梳理发布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1.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市税务局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防止违规延压税款,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围绕组织收入中心,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各项税费征收管理。

2.持续释放税费政策红利。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税费优惠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全力以赴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梳理企业行业针对性优惠政策,开展走访答疑解惑、政策宣传辅导活动,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六个方面推出两批42条便民措施,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基层直联,“税务+国库”联络、故障应急联络等机制,实现双向数据互通,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纳税人缴费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的工作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确定性。

(四)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工作规则》,推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税务局、地方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在汕尾税务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组建以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税费法务保障团队,深度参与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

(五)健全税务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全面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检测”的链条式税务执法监控机制。制定《汕尾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持续提升执法质效。

2.加强税收精准监管。通过建立“征收管理-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内部协同联动机制以及多部门协同共治机制,形成内融外合税收执法体系。通过深化建筑行业税收秩序整治、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开展能源行业专项检查行动、有效探索电子商务行业税收监管等,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其中建筑业全链条税源管理,以查促管做法得到省税务局充分肯定。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行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和“跨省缴税”零跑动等244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综合电子办税率达98.55%。作为全省税务系统4个“同城通办”试点单位之一,大力推行390项依申请事项同城通办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多地跑”“折返跑”。联合市委组织部、政数局在全市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智税微厅”,实现村民办税缴费“足不出村”。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着力抓好全系统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日常加强工作巡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统筹抓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员 24 小时在岗值班等制度,重大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在今年超强台风“苏拉”逼近汕尾之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为全系统和各方传递实时消息,进行统一调度,确保办税服务工作有序运转。

(七)健全涉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税费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运用,以税法援助为抓手推进基层税收法治,在办税服务厅开通“税法援助”窗口5个,今年来有效化解涉税费纠纷25宗,满意度达100%。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多元化解涉税费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预防和有效化解我市涉税费纠纷。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行政监督职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规范税收执法权运行。稳步推进督察审计监督5年全覆盖,抓实对规范“两权”运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事项的日常监督,推进层级督审监督全覆盖;紧扣中心,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税务网站等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对各类涉税事项和执法制度等内容对外公开,每年主动对外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两微”建设,运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发布工作动态、税费政策等信息。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创新推进智慧税务。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全力以赴抓经济拼经济”“要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多措并举为项目建设破解难题、扫除障碍,积极谋项目、抓建设、强后劲,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要求,市税务局自主研发“汕尾市重点项目涉税全周期管理平台”,用“数据+规则”充分挖掘和释放税收数据资源价值,及时反映微观主体和宏观经济运行的态势。该平台项目参加全市党建创新项目大赛获二等奖,并作为“四数联动”工程典型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十)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述法报告制度,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落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

2.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全面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推动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改革创新和各项税收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法制专题培训,强化税收法治人才培养。

3.扎实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税宣月主题,融合“办好惠民实事 服务现代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引导,深入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积极探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云上普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市税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的“凝聚‘税力量’·赋能‘新汕尾’云上普法活动”获评2022-2023广东省国家机关优秀普法项目;陆河县税务局诚信微视频《信不容失》获得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联合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优秀奖。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市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法治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税务局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税收法治工作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全系统现有公职律师13名,基层的法治制度建设、法制力量配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应税行为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向,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将有效降低执法风险。在探索完善业务骨干、专业人才库、公职律师的递进培养机制以及加强全市税收法律政策专业人才库统筹使用上还有一些提升空间。

二是法治税务与智慧税务结合的深度不够,基层税务部门受职能和人员的限制,通过运用大数据深入分析执法风险的能力还需提高,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程度有待加深。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不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工作理念和思维模式跟不上改革形势的发展,对存在哪些问题把握不准,对如何改进服务,手上招数不多,落实上级规定动作多,主动创新的动作较少,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新经济新业态进行依法监管的手段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系列活动,保持学习热度,拓宽宣传广度,推进实践深度,推动全体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推动全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找准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坚持“立足税收服务大局”,为市场主体添能减负。持续发挥以税资政积极作用,主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决策部署,精准落实税收支持措施。

(三)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工作水平。紧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将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作为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效能的重要契机,认真履行好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各方面职能。用好用足行政复议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办税服务为突破,创新服务方式,完善便利化服务措施,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修订权力责任清单,着力推动各职能部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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