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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汕尾市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发布时间:2024-04-09 11:54:36来源:学习强国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刚开始时要跑两个部门的窗口去办理,后来有了‘一窗通办’,但是税和费还是要分开缴,现在可以一次性缴纳,越来越方便了!”近日,罗女士来到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一次性缴纳了转让方、受让方应缴税款以及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成为汕尾市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服务的首位体验者。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要求,陆河县税务局与陆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高度配合,在实现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基础上,完善核税基础信息建设,优化不动产登记税费的支付路径,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给群众税费缴纳流程做“减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加法”。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暂停键,在深入和延续原有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创新税费服务举措,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陆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人介绍道,“同时,我们还将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与缴税业务‘一窗办理’,大力推广‘税费同缴’,助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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