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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书(汕尾市能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询问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3年第2001号
发布时间:2023-09-06 14:48: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汕尾市能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523MA56THQU7Y):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税通〔2023〕36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240号)领取《询问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税通〔2023〕36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询问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税通〔2023〕36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询问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税通〔2023〕36号)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9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询问通知书

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

汕尾市能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请彭碧姜、温英慎、彭碧庚、邓仲塔、丘锦能于2023年09月11日09时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和顺办公区213室就涉税事宜接受询问。

联系人员:陈仁伟、余炜业

联系电话:06603396263

税务机关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240号


二O二三年九月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汕尾税第一稽 税通〔2023〕36号

汕尾市能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523MA56THQU7Y):

事由:通知你公司变更稽查所属期间为2021-07-20至2022-12-31。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

通知内容:为进一步查清你公司经营情况,现将稽查所属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6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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