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能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523MA56THQU7Y):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税通〔2023〕36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240号)领取《询问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税通〔2023〕36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询问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税通〔2023〕36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询问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第一稽税通〔2023〕36号)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9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询问通知书
汕尾税第一稽询〔2023〕24号
汕尾市能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请彭碧姜、温英慎、彭碧庚、邓仲塔、丘锦能于2023年09月11日09时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和顺办公区213室就涉税事宜接受询问。
联系人员:陈仁伟、余炜业
联系电话:06603396263
税务机关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240号
二O二三年九月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汕尾税第一稽 税通〔2023〕36号
汕尾市能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523MA56THQU7Y):
事由:通知你公司变更稽查所属期间为2021-07-20至2022-12-31。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
通知内容:为进一步查清你公司经营情况,现将稽查所属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