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2023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6户企业,查补已入库税费金合计8237.8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4年3月4日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2023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6户企业,查补已入库税费金合计8237.8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