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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撤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11:11: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决定自2024年11月23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红海湾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撤销红海湾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

自2024年11月23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撤厅后实体窗口停止对外办理涉税(费)业务,仅保留自助办税区和便民服务点,继续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业务咨询辅导和宣传服务。请您优先选择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远程可视化办税(网址:https://nsfw.guangdong.chinatax.gov.cn/zndb/poc/#/login)、“电子税务局”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除涉及实物交接(例如发票缴销、税控设备Ukey缴销等)的窗口业务外,其他业务均可通过上述办税渠道办理。

二、实体窗口服务渠道

办税服务厅名称

办税服务厅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

汕尾市城区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

约40米

(汕尾市市民

服务广场二楼)

0660

-

12366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告知。如有疑问,请向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或拨打电话0660-12366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您需要到实体窗口办理涉税(费)业务,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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