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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04 09:3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和执行,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的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疏通办税缴费痛点堵点难点,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广东省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服务,并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清单》。为让纳税人及时全面了解“一次不用跑”服务及《清单》内容,特进行公告。

二、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的具体内容

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可通过注册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网上渠道办理。在符合法定办理条件且上传资料完整、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清单》范围内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领取文书、资料。纳税人的办税费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上传的资料不完整、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适用“一次不用跑”。《清单》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办理、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办理等办税费事项。

三、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的具体实施

公告提示纳税人和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查阅《清单》和操作指引相关内容,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同时广东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以及相关税收信息系统的升级情况,动态调整《清单》和操作指引。

四、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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