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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28 14:41: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法制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云浮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工作部署,积极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云浮税收现代化。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如下:

一、全面规范税收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根据广东省税务局统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试行)》和《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和《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二是认真落实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我省税务系统统一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

二、严厉打击虚开骗税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从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的高度出发,坚持精准有效工作原则,重拳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税务部门共查处涉嫌虚开骗税(含接受虚开和不立案挽损)企业425户,涉及虚开发票1.79万份,价税合计20.98亿元,查补税款合计4551.05万元。打掉虚开骗税团伙6个,累计捣毁虚开窝点15个,抓捕犯罪嫌疑人31名,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猖獗势头。

三、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云浮市税务局积极建立和解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畅通行政相对人投诉渠道,通过网站局长信箱与12366热线等方式接受行政相对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跟进,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等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强化与纳税人的沟通,通过“说理式”执法等方式,详细解释复议决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修改后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有效推进了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规范税务执法,有力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1年,云浮市税务局未发生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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