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浮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5:17: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云浮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工作部署,积极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云浮税收现代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市税务局党委带头开展学法。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学法工作,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创新党委会议“第一议题”“跟进+专题”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某一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与税收具体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提升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市税务局党委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委会专题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依法治税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1-2023年)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提出了三方面7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把手”作为主讲人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辅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获评优秀等次。

(二)抓实党员及青年队伍的法治教育。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纳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引导税务青年切实掌握法治理论和国家法律,做到严要求、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工作中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税收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我市各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坚决防止违反收入原则、收过头税、突击收税、虚收空转、混库等违规行为。

(二)统筹开展税源培植巩固工作。健全税源培植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方案,成立了市税务局税收收入预测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指导,充分依托现有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地方税种协同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了税源培植巩固工作协同共进,更加积极有效服务市场经济主体,夯实了税源基础,更好发挥税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职能作用。深挖税源信息“大数据”,把握税源培植动态,加强税源共享共治,夯实重点税源监测。

(三)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立足云浮实际积极推进税费征管事项清单的本地化设置,着力优化各层级各部门分级分类职责,稳步推进清单事项的集约管理、前移管理、专业管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研讨和落实执法新体系里的各项措施,准确把握税务执法的尺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以提高税费事项处理效率、提优办税服务场所管理和提速需求诉求响应为重要抓手,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践行“以数治税”理念,着力推进各项工作事项落实,推动税费风险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按要求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以《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为指引,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广泛征求公众与相关部门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按照党委工作规则、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规范召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后做出最终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研究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在重大决策及一些重大执法案件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加强法治保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根据“说理式执法”的要求编制文书样式和模板,将“三个讲清楚”的“说理式执法文书”模板下发基层,供基层在日常税务执法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稽查“查后辅导”中参考使用。

(二)持续推动递进式执法。根据递进式执法的相关要求,在全市税务系统明确“能双推尽量双推、能不入户尽量不入户、能不稽查处理尽量不稽查处理”等“三个尽量”原则,建立风险任务提级工作规范,并将执法结论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或有争议的税收执法事项纳入三级集体审议范围,确保风险递进和执法结论合法合规,最大限度降低矛盾争议可能。

(三)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以风险为导向,以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和规范税收秩序为工作重点,实施精准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在南方+、云浮日报等媒体曝光一宗虚开违法案例,持续释放震慑效应。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保证本单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按照现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班、信访、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队伍整体平安稳定,全年未发生紧急突发事件。

(二)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单位食堂、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办税服务厅、设备机房、闲置资产等重点场所开展用水、用火、用电以及夏季防汛等方面的集中排查,细化安全举措弥补漏洞,并通过重点人员培训、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安全意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在各县级税务局设立“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使其成为开展纳税人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进行税法宣传与辅导的专业权威平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税费争议,在刚柔并济、法理交融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以督查督办机制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制定重点工作专项绩效考评标准,切实用好、发挥好督办落实“助推器”、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大督办”格局长效机制,从督查督办范围、职责分工、执行方式、实操程序、结果运用等五个维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思考归纳,形成本系统督查督办工作指引。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800多条,收到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3件,均按时按质答复。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成功推动市级集约处理实体化运作,共覆盖36项税费事项,同时实施“金四”征纳互动服务事项,通过集约统筹服务资源,保障各项税费服务事项有序高效运行,以更少的人办更多事,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配备各类自助办税设备1159台,持续打造“10分钟税费服务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锚定“争先进位”目标,以构建税收征管新体系为牵引,推动“抓好党务”建设模范机关、“干好税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带好队伍”厚植事业发展根基,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市“一盘棋”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2023年,市税务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队伍力量不足,个别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依法治税工作落实上还有欠缺的地方。三是税法宣传上还需更加创新有效。

2024年,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阶段目标要求,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工作的领导,全面持续深入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在推动税收征管质效提升、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面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效,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助力云浮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