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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年度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15:22:31来源: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年度调整的要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现就我市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年度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参数

我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44元。

二、缴费工资上下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132元,下限为3626元。

三、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5.5%,个人缴费比例2%;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不缴费。

四、待遇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内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35150元。

五、其他

以上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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