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培:(纳税人识别号:440723********0058):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云税稽罚告〔2024〕7号),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云税稽罚告〔2024〕7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云税稽罚告〔2024〕7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云税稽罚告〔2024〕7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