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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22: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切,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税务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2100条,其中通过市税务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84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31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4条,通过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8条,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660多条。收到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4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覆盖面不断扩大。紧扣时间节点,税收宣传月期间,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确定市级税收宣传月重点任务15项,高质量开展税宣月启动仪式、发布《助力云浮高质量发展“税务十五条”》、“税法直通车”便民办税春风系列宣传、税法“六进”等活动,深入宣传上级重大部署、税费优惠政策和税务部门务实举措。借助外部载体,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先后3次作客云浮广播电台直播间“民生热线”,就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服务等方面问题认真聆听市民诉求,与广大听众、网友进行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依托本地特色活动,组织政策宣讲志愿团队,走进云城马拉松、新兴马拉松、云浮RCEP大会、石展会等,精准宣传惠民便民政策法规。走进郁南黄皮节、罗定稻米节,为农产品企业及商户派送涉农税惠政策。强化区域协作,联合汕头、梅州、汕尾、阳江四地税务部门举办“山海税‘粤’赋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跨区域税收“云普法”活动,直播活动获9万人次观看。二是主动公开形式更加多元。4月成立云浮税务融媒体中心,推出系列原创新媒体作品,制作“税务十五条”专题视频、云小税、黄皮节等视频10余个,微信长图、H5、海报等新媒体作品20余个构建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电视、网站等融媒体宣传矩阵,对云浮税务内网、外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全面改版升级,统筹全市税务系统宣传资源、突出原创内容建设,切实增强新媒体宣传传播力、引领力。三是主动公开成效日益凸显。税收服务非遗文化传承”“落实惠农政策助力秋收2篇新闻获中央电视台报道“走访全国人大代表”等22篇次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报道等中央级新媒体平台报道,各项工作获省级以上媒体(含新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00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按时按质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市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涉税舆情和风险监测,积极做好引导。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融媒体宣传载体,公众快捷方便了解最丰富、最权威、最实时的税政策信息。及时回应关切,快速响应诉求,市局12366小呼中心坐席全年接听热线电话5822个,处理从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办的诉求工单共243单。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督办、抽查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开展新媒体制作、新闻撰写等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从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定程度存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还需强化、队伍建设力度还需加大的问题。

改进情况:市税务局将以强化政务人才建设、定期督办跟进、专题会议研究等多措并举,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抓常,更好发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云浮市下辖各行政区税务机关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29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936443,传真:0766-893696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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