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附件公布的8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均为全文失效废止。在这些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中,有的文件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如《关于部分县(市)实行国产汽车就地缴纳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函〔2009〕3号);有的文件因新的上位法出台,相应税收征管方式发生变化,文件内容已不适应现实征管需要,如《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4〕135号);有的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已废止,如《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云国税函〔200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