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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05 01:50: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目前税务机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按照工作部署,省、市、县新税务机构将依次完成挂牌工作。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制发《公告》,明确了改革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二、《公告》明确了我市新税务机构的机构所在地及办公区地址分别为:广东省阳江市创业路88号和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63号,以及办公联系电话:0662-3162832;0662-3419870。

三、《公告》明确了原“阳江国税”“阳江地税”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自新机构挂牌之日起停止使用,相关用户以及数据整合将迁移至“阳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

四、《公告》明确了原阳江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原阳江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自新机构挂牌之日起停止更新使用,相关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阳江市税务局专栏承接。

五、《公告》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渠道。

六、《公告》明确了原阳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相关业务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和征税专用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征税专用章。

七、因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和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地方税务局是非全职能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就税务机构改革问题及答复口径,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挂牌时,阳江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和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地方税务局暂时不摘牌,继续保持原机构运行,与其他县(市、区)局同步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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