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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暂缓缴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2-05-23 15:03: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文)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那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缓缴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呢?

自愿暂缓缴费方式

1.已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且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功能自愿暂缓缴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确认缓缴。

2.已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且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除了上述渠道外,可以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网签三方协议-查询”模块暂时解除扣款协议,或者选择不往签约账户上存钱,确保账户余额少于每月应缴纳的费款。

3.未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可以选择暂不缴费,在规定缴款期限前完成补缴即可。

下面,我们来教您如何通过“粤税通”确认自愿暂缓缴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适用对象

已跟税务部门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以个人身份参保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实现功能

2022年12月31日前,缴费人确认自愿暂缓缴费后,税务机关将不再从签约账户上扣缴202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仅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

系统操作

1.在微信搜索框输入“粤税通”进行搜索,选择使用小程序。

 

2.点击“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

3.系统根据实名认证的信息自动带出符合条件的参保信息,提示“本人确认自愿暂缓缴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知悉2023年补缴时按照2023年缴费基数(正常会比2022年有所提高)的规定缴纳”

4.缴费人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是”,则提示“确认成功,税务机关将不再从签约账户上扣缴所属期为2022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您仍可自行缴费”

取消暂缓缴费

已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办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或者通过办税服务厅确认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取消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取消缓缴后,税务机关将恢复从签约账户上扣缴取消缓缴后的202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已缓缴的费款,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

不办理取消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于税务机关无法批扣202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要按时缴纳费款,需要自行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清缴社会保险费”模块,选择2022年未缴费月度,清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通过办税服务厅清缴费款。

温馨提示

1.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费时,缴费基数应在2023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范围内进行选择。由于我省历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均呈正增长,因此,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补缴2022年未缴纳的同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可能会增加。缴费人在进行“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操作时,需要特别留意。

2.确认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人仍可自行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行缴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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