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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退费全流程网上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3-05-21 14:44: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因系统原因重复、错误缴纳社保费(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退费,适用本流程办理。

二、操作流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界面,如存在多个单位编号,需要选择办理退费的单位编号登录。

2. 在左侧菜单选择【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费退费申请】进入受理界面。

 

如未录入存款账户会提示“尊敬的缴费人,您当前未录入退费银行账户信息,您请点击确定后,进入录入银行信息界面”。

 

点击“确定”后界面会自动跳转至【新增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录入“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保存。

 

3. 进入【社保费退费申请】受理界面后,录入“退费信息”“退费经办信息”后,点击“添加”进入职工退费明细查询界面。

 

4. 在【职工退费明细查询】界面选择“险种归属”“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费款所属期”“缴款日期”“电子税票号码”等。

 

勾选需要退费的记录,点击“添加”,在受理界面生成应退信息。

目前一次查询的所属期起止时间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

 

 

注意:

(1)如某个职工的部分属期或凭证已经提交退费申请,任务在办或审核通过的,系统会自动过滤,不允许再次查询并申请。

(2)目前仅支持发起在2022年08月25日(含)之后缴纳的社保费退费申请,2022年08月25日前缴纳的社保费暂不支持在线办理,如需办理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3)【险种归属】需按业务部门分别选择,涉及跨部门险种需二次查询添加。养老、工伤、失业险种归属人社部门;医保险种归属医保部门。

(4)如已提交的退费申请状态为未办结的,需待该申请办结后方能提交其他退费申请。

5. 点击【附送资料】,按系统要求上传附列资料。

 

6. 确认退费信息和附列资料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系统弹出提示框显示退费申请提交成功及文书号。

 

7. 在【事项进度管理】可以查询到办理状态和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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