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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17:1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8年以来,在省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函》(税总法便函〔2018〕324号,见附件)要求,坚持把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原则,对照《纲要》和《“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和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横琴新区管委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统一领导、部署、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勇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全面统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面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工作规则》(珠横税发〔2018〕63号),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二. 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多措并举力促横琴新区税收收入高质量增长,完成税收任务。2018年,横琴新区税务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93.66亿元,占珠海市国内税收比重21.2%,为全市增长贡献了60.3%的增量。

二是堵漏洞减负担两手抓,两手硬。统筹兼顾组织收入目标和减税降负任务,成功平衡全区发展财力保障和税收可持续发展要求。一方面从欠税清理、评估补缴、非居民及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等方面强化跟踪、分析,挖掘税收潜力,阻止国家税款流失。2018年清欠税额2574.45万元;通过风险管理应对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7288万元。另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发展,为缓解企业资金运转困难,共办理缓缴税款3.86亿元。2018年,累计为企业减税41.13亿元,其中,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减免32.28亿元,共75户次纳税人享受横琴15%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3.73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减免税费0.42亿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减免税费1.84亿元、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减免税额合计0.51亿元。

三是迎合机构改革开展全业务整合。针对挂牌后新机构实行扁平化的管理模式,梳理机构改革征管业务问题清单共五大类18项,协调省税务局解决业务整合问题。与珠海市税务局凝聚起“分家不分心”“同心同德为改革”的高度共识,建立“七个一”联动工作机制,构筑起全市层面的优化、系统、高效的改革新格局。

四是迅速推进个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划转工作。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局领导带队向地方党委汇报个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划转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严格按照时间表以及路线图落实个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工作,加强与新区人社、社保中心、财政、银行、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联系市税务局、市社保局开展居民两险参保人基础信息及参保信息的交接工作,同步开展对居民两险存量数据的分析评估和清洗迁移工作。

三. 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切实做好以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为重点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我局严格依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针对职责范围内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0号),对职责范围内纳入清理的所有文件全面清理,逐件逐条进行研究,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机构改革前加强国地税对口部门沟通,确保新机构挂牌后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协调统一,做好改革前后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平稳衔接。针对涉密政策性文件的清理以及新制发的文件,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处理。我局于2018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2份,均已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备案。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的专项自查清理工作,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及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文件4份。

二是创建全国首个税务诚信报告免责体系。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三个有利于”的原则,通过鼓励企业主动向税务部门诚信报告重大涉税事项,免除企业因政策不确定风险而承担滞纳金或罚款,促进和推动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制度创新,开创税务部门与诚信报告纳税人间的新型征纳合作关系。

三是“深耕式”调研,走访重点税源了解税情。与横琴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联合走访重点税源企业340户次,多方收集税收数据,及时监控收入进度及变化态势,向省税务局及横琴新区管委会报送各类税收预测60次。向省税务局、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报送税收分析及相关报告,为税务创新提供更好的学术支撑和税收决策依据,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为地方发展提供更精准有效的发展建议。新机构成立后,横琴税务部门共上报相关调研及建议7篇,有4篇次获得横琴新区管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部分政策建议正在转化为横琴的工作部署。

四.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到实处。明确将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到日常工作规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确保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工作。为降低税务机关行使职权的法律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积极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工作,聘请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我局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并为我局的调研进行法律分析、论证等服务。

三是重视企业需求,落实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我局召开多场企业税收座谈会,邀请包括省人大代表、广东省湖北商会常务副会长欧阳彦在内的54家企业的69位代表谈需求、提意见,并为其解答涉税咨询,同步开展深入民营企业的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目前共实地走访63家企业,收集问题和建议74条,现场解答问题62个,报送上级问题及建议6个,内部加紧解决问题2个,采纳并研究落实建议6个。

五.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2018年我局继续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局部署,把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作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稳步推进开展三项制度工作。针对今年上线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组织人员进行执法平台录入,确保平台准时上线运行。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办税厅前台作为我局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实行全程视频监控记录。我局现配有1台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建设,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流程,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是统一执法标准和政策执行口径。与珠海市税务局在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和行政处罚执行标准上实施“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方面,将横琴纳入全市普适性税收政策的统筹范围,强化全市政策解读和执行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两局理顺税收执法管辖权限,在珠海市和横琴新区范围内统一行政处罚、税务检查和纳税评估执行标准,从根本上解决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有效降低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开展内部督审工作。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自2018年2月上线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建机制、重督察、求实效,全方位推进内控监督平台运用,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防控税收执法风险和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奠定了基础。

二是积极配合开展内外部审计监督。2018年,我局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特派办员办事处开展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案件跟进执法督察审计,我局根据审计报告意见,迅速核实,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升数据应用水平,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和后续管理,堵塞风险漏洞。与此同时,我局配合广东省审计厅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横琴片区)开展的审计调查,回复函询单12份,提供资料三十余次。

三是积极开展巡视巡查工作。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大剖析、大讨论、大整改、大规范”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共审核监督决策事项62项。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对“两权”较集中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1人次。按照省税务局巡察办工作部署,迅速组织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五年规划、工作规则,建立完善配套工作制度。组织人员及时开展巡察系统试运行,顺利完成300余项基础数据采集和270多项功能点测试。结合横琴扁平化机构实际,启动2018年第一轮巡察,积极探索对党支部的巡察方式方法创新。

四是对外巩固与横琴廉政办等部门的三方廉政共建长效机制,积极主动探索与地方纪委、监委建立工作联络联系制度,依托横琴新区廉政办资源力量,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教育管理资源的优化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效能的优化提升等两个“优化提升”,打造自贸区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品牌,推动建设“税收风险共治示范点”,进一步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七.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成立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成立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由局长黄勇担任组长(主任),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完善我局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机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研究解决税务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二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充实办案力量、完善办案机制,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专题研讨、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坚持打好行政复议应诉“组合拳”,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多年来,我局没有发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更正或确定违法的情况,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情况,没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我局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稳妥解决涉税(费)争议,完善争议化解前置工作机制。通过强化说理式执法等手段,将税企矛盾争议的化解处理前置化,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纳税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减少纠纷。

三是认真受理纳税人咨询和投诉。2018年1-12月,我局共受理纳税人投诉3宗,办结率100%。建立咨询热线纳税人问题与建议定期上报制度。热线话务受理量累计达3.94万个,平均接通率80.5%。

八.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指引,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完成了90余项十统一事项的认领与梳理,十统一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公共服务等内容,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录入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办理流程、递交资料、窗口地址、在线申办网址、服务电话等多项内容,为平台上线做好准备。按时开展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的自查整改、政务服务网检查确认和上线、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推进事项申办受理、统一网办数据等工作。

二是落实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工作。为保证执法公示平台按期上线,我局由法制科牵头,制作《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任务分工表》,联合各业务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对标对表加以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三是信息公开载体不断优化。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南方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实施优化整合,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多渠道宣传改革成效与税收政策,并严密做好涉税舆情监控。2018年1-12月,我局共计通过外网公开的涉税信息达210条。

四是高度重视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1-12月,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九. 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安排专人,提供多渠道、全时段的咨询服务模式,针对性解决民营企业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个税改革培训、自主学习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一是推出“掌上导税台”。借助V-Tax的实时语音和视频通讯技术,为纳税人打造可以随身携带的“掌上导税台”,与税务人员视频“面对面”交流,畅享“手把手”解决办税难题的便捷,实现与传统导税台人工服务同质同效。截至2018年12月,在线辅导时长累计超过3000小时,解决涉税疑难2000余人次。

二是上线“个税微课堂”。依托横琴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个税在线培训“微课堂”系列讲课4讲,并短信推送至每一户纳税人。同时安排专人收集纳税人反馈到后台的学习问题,限时解答,提高了纳税人自主学习政策的效率,深受纳税人的欢迎。课程推出两周内已获点击过万次。

三是打造“链条式辅导”。强化对辖区内民营企业享受政策优惠情况的大数据分析,在辅导纳税人精准定位政策享受路径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税收优惠落实的跟踪问效,实现政策优惠辅导在企业经营各环节的“环环相连”,总体提质增效。同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对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主动推送优惠政策。

四是线下线上立体式培训宣讲。累计开展线下实体培训会10场,线上推送培训课程2期;率先完成对辖区内28206户纳税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推广任务,覆盖率达100%。

五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要求,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张贴海报、派送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的效果。2018年1月-12月,共计通过新媒体宣传43条、张贴海报17张、张贴标语横幅1条、LED显示屏和宣传栏1个、发放《珠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口袋书》850份,印制发放《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义》宣传小册子500份。

十. 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党组会议坚持会前学法、专题学法,2018年1-12月,共开展专题学法4次,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守法,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核心带头作用突显。组织举办“2018年全局学法考试”、“宪法专题学考”、“正科级及以上干部集中宪法考试”、“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模拟考试”等多次学法考试,以考促学,取得良好的学法效果。在组织全员培训班课程设置中,安排依法行政相关课程内容。

二是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成立税务系统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开展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准备工作计划》,限期落实各项工作指标,确保考试工作稳定开展。联合珠海市局开展第一次及第二次封闭式专项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考促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培训。同时,利用扬州税务学院的模拟试卷组织模考,强化学习效果。2018年我局4名干部参加2018年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通过率100%。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局要求,严格按照清理范围,认真核查登记和总结,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三是大力推动法律人才培养和公职律师团队建设。配合省局做好法制骨干轮训和实习公职律师培训工作。积极吸纳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参与法治税务建设、执法督察等工作。目前干部职工平均年龄为36.8岁,35岁以下干部占比51%,三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比19.1%,公职律师2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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