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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报告类--车辆生产企业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11:18: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

由于税务机关对本辖区所有车辆生产企业(进口企业)进行管理,需要车辆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录入相关信息进行备案。以便金三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通过外部交换平台同步发送给其他平台。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车辆生产企业申请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

2.选择“车辆生产企业申请”,点击【办理】

3.进入页面,查阅相关说明,点击【下一步】

4.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5.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后,点击【完成】即可。

上传附报资料的方式:

第一项,上传本地电脑的文件:选择“操作列”点击“上传”,即可上传本地电脑图片;

第二项,上传手机图片:选择“操作列”点击“手机上传”,扫描二维码,上传图片,具体操作说明参见帮助文档;

第三项,选择历史上传文件:选择“操作列”点击“选择”,即可选择历史上传的文件。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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