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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报告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省外)
发布时间:2022-11-30 11:09: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

1.外省纳税人申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需要前往单位主体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具体申请流程按照当地机关要求。

2.外省(含深圳)纳税人,可使用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模块办理报验登记。

具体流程:(个人身份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

2.点击【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办理】

3.点击功能进入填表说明页面,填表说明界面提供了“业务概述”、“政策依据”。

4.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登记表”界面。纳税人可根据页面提示,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信息。其中,具有“*”标识的为必录项。

5.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当系统出现提交成功页面,即表示提交成功。点击“完结”,可以关闭提交界面。

6.提交成功后,可在【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报验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进度。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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