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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发票类--发票票种核定
发布时间:2022-11-24 10:24: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

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需要领用发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 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 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

本业务包括增值税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1.选择常用方式,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3.点击【发票票种核定】,进入页面后,浏览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4.添加所有的信息后,往下拉,点击【下一步】

5.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经办人身份证明(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及发票专用章印模,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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