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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发票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2-11-24 10:28: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1.选择常用方式,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3.点击【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按照页面信息填写后,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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