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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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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其他类--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发布时间:2022-11-15 15:45: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若纳税人银行账户所属商业银行已支持网上签约的,按“全程网上办”模式办理企税银三方协议签订业务,全程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若纳税人银行账户所属商业银行未能支持网上签约,按“跑一次银行”模式办理企税银三方协议签订业务。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1. 选择常有的方式,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其他服务事项】

3.点击【网签三方协议】点击【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4.点击【新增协议】

5.填写协议后,点击【发起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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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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