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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其他类--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
发布时间:2022-11-24 10:49: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无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

1.选择常有的方式,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

3.点击【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

4.进入操作界面,点击【下一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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